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计局,广安经开区社农局、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协兴园区人社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05号)和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全省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6〕10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防止作假 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05号)和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全省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6〕107号)要求,认真逐项审查参评人员的各种资格和材料,不得乱开口子,自作主张,更不能弄虚作假,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规范格式,注重细节 (一)所有参加评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http://www.sctcm.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仔细。 (二)网上填报的各类申报表格或材料必须在反复核对无误并提交后直接下载打印,不得擅自更改。打印出来的纸质表格或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此类表格或材料下载后用手工填写或者用计算机填报打印均为无效材料,坚决拒绝受理。 (三)所有材料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gawsj.gov.cn/)“下载专区”下载(不能改变其格式和模板),《评审表》须用2016年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的标准式样。其余表格可进入四川省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下载。 (五)所有表格必须按照下载表格样式进行填写,不得擅自改变,原则上所填内容须与表格原来的字体大小保持一致,同时注意提行和分段。表格大小不足以填写的可适当缩写所填内容字体大小。 (六)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排版规格为:页边距上下3.6cm,左2.9cm、右2.5cm;段落为固定值28.95磅;标题为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为3号仿宋GB2312;应标注页码。 (七)所有材料必须做到整洁、美观。 所有复印材料必须审查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凡未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一律无效。 (八)所有材料中的印章必须为鲜章。 (九)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川卫办发〔2016〕205号和川中医药发〔2016〕107号中“材料装订”要求进行逐份装订。 (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和个人年度考核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情况。 (十一)学历及任职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三、抓紧实施,确保时间 请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欲参加评审的医护人员尽快登录四川省卫生人才网(http://www. scwsrc.com/)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http://www.sctcm.gov.cn/)报名,同时准备好各项资料送审。今年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缴费,请申报人员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中医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收费仍实行现场缴费,请各地各单位收取,经省职改办审核后转市卫计委。我市收取评审材料的时间安排见附件,不按期报送的后果自负。 附件:1、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 2、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 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
注:1、未安排的单位请于9月26日上午报送材料; 2、逾期报送材料概不受理。 附件2 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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