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卫生、中医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需提交《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请》和同行专家推荐材料,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各区(市)县职改办、卫计局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核实相关情况,统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送审名册表》(并报Excel电子版,见附件4)。 (三)评审申报材料均不退还,申报人员和单位妥善保留原始材料。 (四)对高级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在学历资历、科研学术、基层锻炼和进修学习等方面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已取得资格的予以撤消,并且自查实之日起,该申报人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至30日(见附件1)。评审收费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申报卫生、中医药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需交评审费240元,申报基层卫生、破格申报副高级卫生(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员需交评审费320元。 (六)2015年度卫生、中医药和基层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六、表格下载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网,网址:http://222.210.127.201.8087;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rsj.gov.cn。 七、评审材料报送地点 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成都市提督街54号),咨询电话:028—86750704;028—86610504。 八、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61888191(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61886277(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61888119(市职改办)。 附件:1、2015年度卫生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查收取时间安排表 3、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 4、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送审名册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职改办〔2015〕480号) 2015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