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附录 一、相关概念解释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 (二)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远的。 (三)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 (四)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五)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六)基本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七)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八)了解:知其大意。 (九)丰富:种类多或数量大。 (十)本标准所提“以上”含本级或本数量,如“2 年以上”含2 年。 (十一)本标准所提“市级”指副省级及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十二)主持:领导项目(课题)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课题)中起主导作用,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 (十三)主要参与:指项目(课题)中的责任人及承担关键或重要技术任务的分项技术主管或主要成员,在项目(课题)中起主要作用,在项目(课题)申请书、合同书、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申报材料中,署名排序前三名者(含第一负责人)。 (十四)国家级科研课题: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科研课题。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的子项目视同国家级课题。 (十五)省(部)级科研课题:指除科技部以外的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部门(含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下达的科研课题。 (十六)市(厅)级科研课题:指除省科技厅以外的有关省厅单位设立的各类科研课题、以及地级市行政部门(含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下达的科研课题。 (十七)县(市、区)级科研课题:指县(市、区)级行政部门立项下达的科研课题。 (十八)核心期刊:是某学科的主要期刊,一般是指所含专业情报信息量大、质量高,能够代表专业学科发展水平并受到本专业读者重视的专业期刊。范围:论文发表当年期刊为北京大学图书馆等机构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或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来源期刊》的专业期刊。 (十九)经济效益:指某项目(课题)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直接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 (二十)社会效益:指某项目(课题)对社会科技、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尤其是卫生健康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二十一)药事质控指标:指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中的指标(如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 二、相关名词定义及材料提交建议 (一)临床病案报告:指记录解决本专业一例或数例病案形成的完整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临床病案报告(3000 字以内),以及相关病例的病案首页、医学影像检查胶片、病理切片等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二)手术/操作视频:指由申报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实施的本专业病例手术/操作视频。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清晰的、不超过20 分钟的手术/操作视频(应含手术/操作主要步骤),以及申报人撰写的手术/操作简介(2000 字以内)、手术操作单(记录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指申报人主治/主管的已下达病重或病危病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应急处置情况报告(3000字以内),以及病案首页、诊疗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指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的与申报人专业相关的调查研究所形成的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3000字以内),以及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技术专利: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所形成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以及申报人撰写的专利简介(2000 字以内),且申报人为专利证书中排名前三位的发明/设计人。 (六)著作权:指本专业相关的作品版权、复制权。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获得的著作权证及作品,申报人为作品排名前三位的著作权人。 (七)科技成果奖:主要指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部委授予的科技奖项,包含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等奖项。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与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获奖证书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八)教学奖励:指申报人培养本专业人才获得的教学奖励。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市(厅)级以上教学相关获奖证书,以及申报人撰写的相应人才培养报告(2000 字以内),申报人为获奖证书排名前三位。 (九)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 字。期刊有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论文全文,以及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期刊查询结果界面、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被SCI、SSCI、EI、CSCD等收录的期刊上收录的论文,作者署名标注有“共同(并列)第一”,或与第一作者“共同(同等、相同)贡献”等字眼以及共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仅认定排名第一位,共同通讯作者仅认定排名最后一位。 (十)课题: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或技术开发任务。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项目立项下达文件(该课题所在名单页)、项目立项合同书/申报书(封面、基本情况页、参与者排名页、参与单位信息页、签约页/批复页)、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及其他佐证材料(延期申请、项目内容变更申请等)。 (十一)科普作品:指申报人向群众宣传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文字、图画、音频、视频等作品。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科普作品原文,音频、视频(时长不超过20 分钟)及其申报人撰写的作品简介(2000 字以内),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十二)技术规范:指对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化对象提出技术要求的文件。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技术规范全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排名前三位。 (十三)卫生标准:指对疾病预防和诊治过程中各项管理事项所作的技术规定。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卫生标准全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排名前三位。 (十四)人才培养报告:指带教本专业规范化培训医师、研究生、进修生、师承人员,以及承担教学课题所形成的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人才培养报告全文(30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十五)著作:指取得ISBN 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主要作者、副主编或主编: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在10 万字以上。 主要编著者:指专业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以外的编者或作者,其参与编著的字数一般应在2 万字以上。 参与编著者:指参与编写专业著作的一般作者,其参与编著的字数一般应在5 千字以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著作原件及编著字数等相关佐证材料;多人完成的著作,以署有申报人姓名或书中有明确界定的部分为有效材料。 (十六)新技术新项目推广使用报告:指申报人在特定范围内作为第一负责人率先开展的本专业诊疗、操作方法或推广的项目所撰写的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新技术新项目技术说明和推广应用情况(3000 字内),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十七)专家共识:指公开发表或发布的由一个专家团队就某临床问题或疾病诊治达成的共识。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专家共识原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共识撰写人或专家团队排名前三位。 (十八)公共卫生服务研究报告:指围绕居民卫生健康所开展的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研究所形成的报告。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公共卫生服务研究报告原文,申报人排名前三位。 (十九)诊疗指南:公开发表或发布的由行政部门或学术组织通过循证研究形成的能够为患者提供最佳医疗保健服务的推荐意见。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诊疗指南原文,申报人排名前三位。 (二十)教材: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依据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反映专业内容的教学用书。 主编或副主编:指专业教材的具体组织者,对该教材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在10 万字以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教材原件及编著字数等相关佐证材料;多人完成的教材,以署有申报人姓名或书中有明确界定的部分为有效申报材料。 (二十一)专题报告:指解决某专业的病例、实验、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药物调剂等方面的经验和体会。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专题报告原文(3000 字内)及特殊诊疗记录单、报告单、原始数据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二十二)多学科诊疗报告:指针对某一疾病,通过定期会诊形式,提出适合患者的最佳治疗方案,继而由相关学科或多学科联合执行该治疗方案的诊疗所形成的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体现申报人最高业务水平的病案(会诊)报告原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该报告会诊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或报告撰写人。 (二十三)质量环(PDCA)质量改进案例报告:指参与改进PDCA 循环所形成的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体现个人业务水平的PDCA 质量改进案例报告原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二十四)卫生信息技术处理案例:指针对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推广中典型的案例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体现个人业务水平的卫生信息技术处理案例原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二十五)行业标准:指对国家未颁布标准而又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行业标准原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排名前三位。 (二十六)合理用药分析报告:指通过药事管理和干预措施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物,且能代表申报人药学专业技术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的典型案例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合理用药分析报告原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二十七)医疗机构新制剂注册批件(备案号):指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或许可的医疗机构制剂临床试验批件、生产批件、注册批件(或备案号)(包括中药、西药等)。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医疗机构新制剂注册批件扫描件,以及申报人撰写的能体现其在获得医疗机构新制剂注册批件过程中所起作用的研究报告(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药理药效研究、安全性研究等)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二十八)新药临床试验许可或新药生产批件: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获得的新药证书、新药临床试验许可、药品生产批件。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新药临床试验许可或新药生产批件扫描件,以及申报人撰写的能体现其在获得新药临床试验许可或新药生产批件过程中所起作用的研究报告(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药理药效研究、安全性研究等)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二十九)流程改造案例:指以提升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等为目的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体现现有流程的局限、流程改造的意义、流程改造后带来的效益等流程改造案例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排名前三位。 (三十)疫病中医防治报告:指用中医方法开展的疫病防治研究所形成的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体现中医在疫病防治中发挥作用(接诊患者数、有效治疗患者数等)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三十一)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指主要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为目的,采用现代流行病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及时作出科学的调查结论,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原文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十二)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指对影响健康的原因或疾病发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预警的技术性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监测工作规范及方案撰写的体现数据整理报送、结果分析、风险评估等内容的监测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十三)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为迅速、有效、有序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结合省、市、县(区)的本地实际,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十四)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报告:指对社会稳定或人群健康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而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形成的报告。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根据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所撰写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十五)食品安全报告:指食品安全相关的调查研究所形成的报告,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报告等。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食品安全报告及佐证材料。 (三十六)卫生学评价报告:指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卫生学评价工作所形成的报告。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卫生学评价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开展的公共卫生调查,分析并形成专业技术报告,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卫生学预评价报告等。 (三十七)业务工作计划:指按照卫生健康机构的工作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上级单位指派的某项业务而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公共卫生业务工作计划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十八)技术指导方案:指按照工作计划或专项工作的要求所制定的可操作性技术指导方案,对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法、技术要求,使该工作可规范性保质保量完成。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技术指导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十九)用药标准:指针对某类疾病诊疗过程中的药物使用剂量、方法等而制定的标准。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用药标准原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排名前三位。 (四十)应用指南:公开发表或发布的由行政部门或学术组织通过循证研究形成的关于药物安全合理使用的推荐意见。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应用指南原文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排名前三位。 (四十一)新技术应用案例:指在特定范围内率先开展某项技术操作方法的相关案例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新技术应用案例报告(3000 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四十二)合理用药分析报告:指分析某种或某类药物在疾病诊治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及经济性的报告。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合理用药分析报告(30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四十三)疑难病例讨论:指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进行讨论的记录。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十四)会诊案例:由多名专家共同针对疑难病例进行诊疗的记录。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会诊案例讨论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十五)个体化用药案例:指将在充分考虑个体特征以及用药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安全合理、经济有效药物治疗方案形成的案例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个体化用药案例报告(3000 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四十六)监测报告:指药学服务中形成的涉及用药监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等的监测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撰写的合理用药分析报告(30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四十七)护理案例:指解决本专业病例、体现申报人业务水平的护理案例。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亲自参与护理病例整个过程的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护理过程中的各种评估单、记录单、健康教育单等,以病案记录签名为准。 (四十八)护理操作视频:指由申报人直接参与完成的病例诊疗护理相关操作视频。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清晰的、不超过20 分钟的操作视频(应含操作主要步骤),以及申报人撰写的操作报告(2000 字以内)、操作单(记录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十九)护理创新奖项:指主要参与的护理工作项目获得的护理管理创新奖、创新发明奖等奖项。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获奖项目简介(2000 字以内)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获奖证书排名前三位。 (五十)临床试验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报告:指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所形成的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临床试验批件、成果及佐证材料,以及申报人撰写的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总结性报告(2000 字以内),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五十一)专业学术大会发言报告:指申报人在专业学术大会上作专题发言所形成的报告。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在专业学术大会专题发言报告(3000 字以内),会议通知、会议日程表、大会发言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五十二)循证决策报告:指根据行政部门需要解决的各类卫生健康问题,通过调查、试验、分析、研究、评估并总结出科学证据,最后整理为循证决策报告,为行政部门提供可信度高的决策依据及建议,并得到行政部门的采纳。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参与撰写的循证决策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开展的相关调查、试验、分析、研究和行政部门的采纳反馈等。申报人排名前三位。 (五十三)循证决策成果:指政府及相关部门或社会机构为解决各类卫生健康问题,召集公共卫生专家进行咨询;或公共卫生专家根据专业特点、科学理论、研究成果、实践结果等证据主动研究、总结并形成的循证决策成果。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申报人参与的循证决策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人大提案、政协提案、政策建议、循证决策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指定性项目(课题)结果、听证会公告等以及得到相关部门或机构采纳的佐证材料。申报人排名前三位。(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