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5〕100号可知: 四川省中医药高级资格评审注意事项: (一)相关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办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二)评审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40元;需要答辩的人员须缴纳答辩、评审费320元。 (三)申报材料处理。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人事)。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副楼3楼 联系人: 田芷柠 联系电话:(028)86522386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