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15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5〕46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我省2015年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情况, 2015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8分。 基层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5分。 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6分。 基层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4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