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3〕98号 各位考生: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四川省201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6分。 基层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2分。 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3分。 基层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1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进入:201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9月5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