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1〕15号 关于调整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
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有关部门、厅直各单位、中央在川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的意见》(川职改[2008]7号)要求,结合我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重新调整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受聘担任正高级职务三年以上;学术造诣深,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厅、局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入选。原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家、学者,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国内知名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专家的专业
入库专家须按专业推荐。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内科学、外科学(包括麻醉学、皮肤性病学等)、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妇产科及计划生育学、儿科学、眼耳鼻喉、口腔、病理学、医学临检、预防医学、药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卫生管理学、全科医学等16个专业评审组。
三、推荐工作的几点要求及说明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不受名额限制,尽可能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符合入库条件的优秀专家推荐出来。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推动医疗技术发展为己任,认真做好此次推荐工作,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请妥善做好推荐专家材料备份工作,报送材料一律不退。
四、推荐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 2.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和出版社)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一套。成果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3.本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药、技类除外)、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一览表》(附件2) 一式一份(附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三)所有材料须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各地、各单位的推荐人材料请于2011年3月1日前报省卫生厅人事处。
联系人:何 鸿
联系电话:(028)86134737
通信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610041)
附件:1.《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入库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入库专家推荐一览表》
3.推荐材料装订顺序要求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卫生 评审专家 调整 通知
抄送:省职改办。
四川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1年1月7日印发
(校对:徐斌) (共印65份)
附件1:
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申报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称)
联系方式
四川省卫生厅制
二〇一一年一月
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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