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临床、口腔类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
专业
类别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
副主任医师 |
晋升
主任医师 |
适用专业 |
临床 |
非手术为主临床专业 |
门诊工作量
(有病房) |
单元 |
400 |
600 |
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精神病、血液病、内分泌、肾内科、呼吸内科、职业病、传染病、结核病、肿瘤内科、小儿内科、风湿病、皮肤与性病、康复医学、疼痛学、全科医学。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1000 |
1000 |
门诊工作量
(无病房) |
单元 |
500 |
800 |
皮肤与性病学、精神病学、康复医学、疼痛学、全科医学、妇产科(限生殖医学、遗传医学)、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 |
手术/操作人次 |
人次 |
内镜 5000;
支气管镜200 |
内镜 5000 |
消化内科学、呼吸内科学 |
手术为主临床专业 |
门诊工作量
(有病房) |
个 |
400 |
500 |
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 |
300 |
400 |
神经外科、胸心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400 |
500 |
胸心外科(心外)、神经外科、烧伤外科 |
1500 |
2000 |
普通外科、骨外科、妇产科、眼科 |
600 |
1000 |
胸心外科(胸外)、泌尿外科、耳鼻喉科、肿瘤外科、小儿外科 |
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申报副高的,三四级手术不少于50%;申报正高的,三四级手术不少于60%) |
人次 |
800 |
1000 |
普通外科、骨外科、眼科、整形外科 |
400 |
500 |
胸心外科(胸外),泌尿外科、小儿外科、耳鼻喉科、肿瘤外科、妇产科 |
200 |
300 |
胸心外科(心外)、神经外科、烧伤外科 |
其他临床专业 |
参与诊疗患者人数 |
人次 |
1500 |
1000 |
重症医学、麻醉学、疼痛学、急诊医学、介入治疗、肿瘤放射治疗学、临床医学检验学、输血 |
签发检查报告份数 |
份 |
7500 |
5000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份 |
5000 |
5000 |
放射医学、超声医学、心电图诊断 |
份 |
4000 |
4000 |
病理学 |
份 |
2500 |
3000 |
核医学、脑电图诊断 |
口腔 |
无病房科室 |
门诊工作量 |
单元 |
800 |
800 |
口腔内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医学、口腔外科 |
诊疗人次 |
人次 |
3000 |
4000 |
有病房科室 |
门诊工作量 |
单元 |
400 |
500 |
口腔外科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组长) |
人次 |
350 |
500 |
出院患者手术
/操作人次数 |
人次 |
300 |
400 |
注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半天(4小时)接诊不少于15位为1个有效单元。非急诊科医生在5年期间如轮转急诊科,工作期间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
2:肾内科学专业透析工作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计算;传染病学专业医师门诊工作量包含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工作时间和会诊时间,如无病房则放入无病房组。
3:全科医学专业医师门诊工作量包含下基层指导工作时间,如无病房则放入无病房组。
4:内镜诊疗5000人次(含内镜下治疗手术,晋升副主任医师至少500例,晋升主任医师至少800例,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均包括)为消化内科学专业必备的申报条件之一。
5:呼吸内镜诊疗200人次(含呼吸内镜下检查与治疗,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均包括)为呼吸内科学专业必备的申报条件之一。
6:心血管内科学和神经内科学及其他有介入治疗的专业可参照手术为主临床专业执行。
7:整形外科学专业的工作量指标不含出院人数,其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数调整为手术/操作人次数(含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数)。
8: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晋升副主任医师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以主刀计算。
9:临床医学检验学专业中,形态、血液、微生物等亚专业申报条件为参与诊疗患者人次数,临检、生化、免疫等亚专业的申报条件为签发检查报告份数。
附表2
中医类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专业
类别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
副主任医师 |
晋升
主任医师 |
适用专业 |
非手术为主专业 |
门诊工作量(有病房) |
单元 |
400 |
600 |
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肛肠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按摩推拿、中医康复、中医治未病、全科医学(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学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600 |
900 |
门诊工作量(无病房) |
单元 |
500 |
800 |
手术为主专业 |
门诊工作量(有病房) |
单元 |
300 |
400 |
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肛肠科、中医五官科、中西医结合医学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400 |
500 |
出院患者手术/
操作人次 |
人次 |
300 |
400 |
门诊工作量(无病房) |
单元 |
500 |
800 |
注: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完成的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半天接诊不少于 15 位为 1 个有效单元。针灸、按摩推拿专业因开展针灸、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中医治疗技术,受手法操作时间限制,工作量按照半天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 不考虑治疗病人数量。非急诊科医生在晋升周期如果轮转急诊科,急诊科工作期间按照 4 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
2.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各方向参照中医各专业条件执行。
3.全科医学(中医类别)专业医师门诊工作量包括下基层指导工作时间,无病房则放入专职门诊医师。
4.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晋升副主任医师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以主刀计算。
5.因诊疗时间限制,每单元病人数较少的专业,门诊工作量可按照接诊总人数计算,接诊总人数应不低于该专业晋升工作量要求的总人数(晋升工作量单元数×15 位)。
6.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岗位工作的申报人,其工作量按照本专业晋升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年平均工作量要求,根据实际工作年数减免相应工作量。
附表3
公共卫生类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评价项目 |
评价指标 |
指标定义及说明 |
晋 升
副主任医师 |
晋 升 主任医师 |
类别 |
|
|
|
|
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 |
疾病控制(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地方病防控、病媒生物防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儿少与学校卫生、卫生毒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生物统计、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类别)、精神卫生(公共卫生类别)、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等 |
|
|
|
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 |
作时间≥35 周,其中现场 |
工作时间 |
工作时间 |
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
间≥40 周,其中现场工作(含监测、流调、随访、督导、培
训、讲座、咨询、义诊等活动) |
工作(含监测、流调、随访、督导、培训、讲
座、咨询、义诊等活动) |
|
|
|
或在基层工作天数≥60 天/年。 |
或在基层工作天数≥60 天/年。 |
|
参与的各类现 |
根据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或者由各级技术主管部门确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需要到现场进行调查的各类工作。 |
|
指导的各类现场调查、项目调查或者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量≥5 个 |
|
场调查、项目 |
参与的各类现场调查、项目调 |
|
调查或者处置 |
查或者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 |
|
的突发公共卫 |
卫生事件数量≥3 个 |
|
生事件数量 |
|
专业技 |
|
|
|
在参与的各项现场工作中形成的流行病学调查报 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
监测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报告、卫生学评价报告等材料。 |
参与撰写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或风险评估报告、食品安全报告、卫生学评价报告等≥5 个 |
|
术工作 |
|
指导完成现场流行病学 |
|
撰写的调查报 |
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 |
|
告、监测报告、 |
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 |
|
工作简报、应 |
警)报告、公共卫生应 |
|
急预案或风险 |
急处置预案或风险评估 |
|
评估报告数量 |
报告、食品安全报告、 |
|
|
卫生学评价报告等≥5 个 |
健康
教育 |
制定的业务工作计划或者技术指导方案数量 |
由各级政府、技术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本单位制定发布的用来规范或者指导某项业务的计划和方案。 |
参与制定计划或者方案≥2 个 |
指导完成或者组织制定
计划或者方案≥4 个 |
|
参加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数量 |
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而参加或从事的各项健康教育活动和健康促进活
动。 |
参与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5 项 |
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5 项 |
|
注: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完成的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专业技术人员需满足全部评价指标工作量要求。
2.参与的各类现场调查、项目调查或者处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申报人申报副高职称须为该事件现场调查、项目调查或者处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之一,申报正高职称须为现场调查、项目调查或处置的负责人。
3.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中,申报人申报副高职称须为该现场调查的主审或报告撰写人前三名,申报正高职称须为报告第一主审或第一作者。
4.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中,申报人申报副高职称须为该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报告审核者或报告撰写人前三名,申报正高职称须为报告第一主审或第一作者。
5.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中,申报人申报副高职称须为该预案(报告)的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正高职称须为该预案或报告的第一主审或第一作者。
6.业务工作计划中,申报人申报副高职称须为该工作计划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正高职称须为第一作者。
7.技术指导方案中,申报人申报副高职称须为该技术指导方案的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正高职称须为第一作者。
8.食品安全报告中,申报人申报副高职称须为该工作计划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正高职称须为第一作者。
9.卫生学评价报告中,申报人申报副高职称须为该工作计划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正高职称须为第一作者
附表4
临床、口腔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技术
能力 |
出院患者病种范围和例数 |
基本病种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中覆盖的基本病种数占本专业所有基本病种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覆盖基本病种数/本专业基本病种总数×100% |
基本病种诊疗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基本病种出院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符合本专业基本病种纳入条件的出院人数之和 |
疑难病种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中覆盖的疑难病种数占本专业所有疑难病种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覆盖疑难病种数/本专业疑难病种总数×100% |
疑难病种诊疗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疑难病种出院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符合本专业疑难病种纳入条件的出院人数之和 |
技术
能力 |
出院患者手术难度和例数 |
基本手术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数占所有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本专业手术(或操作)患者覆盖基本手术种类数/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总数×100% |
基本手术人次数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的人次数。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符合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纳入条件的手术人次数之和 |
疑难手术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种类数占所有疑难手术(含操作)种类数的比重。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本专业手术(或操作)患者覆盖疑难手术种类数/本专业疑难手术种类总数×100% |
疑难手术人次数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的人次数。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符合本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纳入条件的手术人次数之和 |
质量
安全 |
并发症
发生率 |
出院患者并发症发生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因治疗或者施行某种择期手术或操作而发生并发症的例数占同期医师诊治的出院人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因治疗或者施行某种择期手术或操作而发生并发症的人数/同期该医师诊治的所有出院人数×100% |
资源
利用 |
平均住院日 |
平均住院日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时间。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占用总床日数/同期该医师诊治的同病种出院人数 |
患者
管理 |
次均费用 |
住院患者次均费用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平均住院费用。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总住院费用/同期该医师诊治的同病种出院人数 |
注:1. 某专业基本病种、疑难病种、基本手术、疑难手术由专家共识和大数据统计结果形成。
2. 手术人次计算:患者在1次住院期间施行多次手术,按实际手术次数统计;在1次手术中涉及多个部位手术的按1次统计。
附表5
中医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技术
能力 |
中医治疗
情况 |
中药饮片处方数 |
考核期内专职门诊医师对门诊患者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数。 |
考核期内专职门诊医师对门诊患者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数之和。 |
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数 |
考核期内专职门诊医师诊治的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 |
考核期内专职门诊医师诊治的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数之和。 |
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以中医为主治疗本专业出院患者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以中医为主治疗本专业出院患者数量/ 本专业出院患者总数×100%。 |
中药饮片处方比 |
考核期内医师对出院患者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占所有处方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对出院患者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数/ 所有处方总数×100%。 |
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
数量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疑难病数量。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诊治的本专业疑难病数量。 |
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数量/中医药物和非药物疗
法总数×100%。 |
中医药治疗疗效 |
考核期内医师用中医药方法治疗本专业疾病疗效。 |
同行评议。 |
技术
能力 |
出院患者病种范围和例数 |
基本病种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中覆盖的基本病种数占本专业所有基本病种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覆盖基本病种数/本专业基本病种总数×100% |
基本病种诊疗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基本病种出院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符合本专业基本病种纳入条件的出院人数之和 |
疑难病种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中覆盖的疑难病种数占本专业所有疑难病种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覆盖疑难病种数/本专业疑难病种总数×100% |
疑难病种诊疗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疑难病种出院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符合本专业疑难病种纳入条件的出院人数之和 |
技术
能力 |
出院患者手术难度和例数 |
基本手术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数占所有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本专业手术(或操作)患者覆盖基本手术种类数/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总数×100% |
基本手术人次数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的人次数。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符合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纳入条件的手术人次数之和 |
疑难手术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种类数占所有疑难手术(含操作)种类数的比重。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本专业手术(或操作)患者覆盖疑难手术种类数/本专业疑难手术种类总数×100% |
疑难手术人次数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的人次数。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符合本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纳入条件的手术人次数之和 |
质量
安全 |
并发症
发生率 |
出院患者并发症发生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因治疗或者施行某种择期手术或操作而发生并发症的例数占同期医师诊治的出院人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因治疗或者施行某种择期手术或操作而发生并发症的人数/同期该医师诊治的所有出院人数×100% |
资源
利用 |
平均住院日 |
平均住院日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时间。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占用总床日数/同期该医师诊治的同病种出院人数 |
患者
管理 |
次均费用 |
住院患者次均费用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平均住院费用。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总住院费用/同期该医师诊治的同病种出院人数 |
注:1.本专业基本病种、疑难病种、基本手术、疑难手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划分依据和范围确定。
2.手术人次计算:患者在1次住院期间施行多次手术,按实际手术次数统计;在1次手术中涉及多个部位手术的按1次统计。
3.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各方向参照中医各专业条件执行。
4.中药饮片、颗粒剂处方比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两个指标可任选其一,也可同时使用。
附表6
护理类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
副主任护师 |
晋升
主任护师 |
适用范围 |
工作时间 |
周 |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40周 |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35周 |
所有岗位 |
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 |
条 |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48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24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
所有岗位 |
护理人数或参与临床工作量 |
人数 |
护理患者人数不少于2400人 |
护理患者人数不少于1200人 |
有病房科室护士 |
人数 |
配合医师诊疗患者人数不少于2400人 |
配合医师诊疗患者人数不少于1200人 |
无病房科室护士 |
次数 |
配合手术次数不少于600台次(四级手术次数不少于60台次) |
配合手术次数不少于300台次(四级手术次数不少于30台次) |
手术室护士 |
护理人数或参与临床工作量 |
件数 |
软硬式内镜、精密器械包处理数(分类、清洗、质量检查、包装、灭菌)
5000件 |
软硬式内镜、精密器械包处理数(分类、清洗、质量检查、包装、灭菌)
2500件 |
供应室 |
次数 |
口腔门诊四手操作12000人次 |
口腔门诊四手操作6000人次 |
口腔护理 |
主持护理查房/病例讨论 |
例 |
不少于10例 |
不少于15例 |
所有岗位 |
参与质量持续改进 |
次 |
参与医院护理一、二、三级质控或质量改善项目等不少于50次 |
参与医院护理一、二、三级质控或质量改善项目等不少于60次 |
指导下级护理人员人数 |
人数 |
不少于5人 |
不少于10人 |
注: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血透、导管室、产房等其他特殊岗位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具体岗位工作量要求参照相应岗位护士配备标准要求计算数量,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确定。
附表7
药学类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
副主任药师 |
晋升
主任药师 |
专业工作时间 |
周 |
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
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
调配处方/医嘱数量 |
张/条 |
考核期内调配处方(包括审方、调配、复核/发药环节)数量不少于10万张或住院医嘱不少于20万条 |
考核期内调配处方(包括审方、调配、复核/发药环节)数量不少于8万张或住院医嘱不少于15万条 |
处方/医嘱点评数量 |
张/份 |
考核期内点评不少于1万张门急诊处方;或考核期内点评不少于1500份住院医嘱 |
考核期内点评不少于1万张门诊处方;或考核期内点评不少于1500份住院医嘱 |
药学门诊数量 |
单元 |
考核期内药学门诊不少于200个单元 |
考核期内药学门诊不少于200个单元 |
药物重整数量及药学监护数量 |
例 |
考核期内实施药物重整的人次数不少于200例,并实施药学监护的人次数不少于150例 |
考核期内实施药物重整的人次数不少于200例,并实施药学监护的人次数不少于150例 |
静脉药物配置数量 |
袋 |
考核期内参与(包括审方、摆药、调配、复核环节)静脉药物配置数量不少于10万袋 |
考核期内参与(包括审方、摆药、调配、复核环节)静脉药物配置数量不少于8万袋 |
院制剂数量 |
批次/支、盒、包、袋 |
考核期内参与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环节之一)不少于120批次,或不少于5万瓶(支、盒、包、袋) |
考核期内参与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环节之一)不少于100批次,或不少于4万瓶(支、盒、包、袋) |
用药监测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用药错误/ 药品损害事件监
测) |
例 |
考核期内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不少于30例;或考核期内向医疗机构或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不少于30例;或向医疗机构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药品质量事件30例 |
考核期内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不少于25例;或考核期内向医疗机构或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用药错误/ 药品损害事件不少于25例;或向医疗机构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药品质量事件25例 |
精准用药检测数量 |
例 |
考核期内完成TDM或基因检测(签发报告)不少于1000例 |
考核期内完成TDM或基因检测(签发报告)不少于1000例 |
精准用药方案制定数量 |
例 |
考核期内解读报告并制定用药方案不少于300例 |
考核期内解读报告并制定用药方案不少于300例 |
药品供应管理 |
条 |
考核期内采购药品条目数不少于3万条;或收发药品条目数不少于3万条 |
考核期内采购药品条目数不少于3万条;或收发药品条目数不少于3万条 |
药物临床试验(包括BE) |
项 |
考核期内参加临床试验项目不少于15项 |
考核期内参加临床试验项目不少于15项,并至少包含3项为SUB-I |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 |
例次 |
考核期内质控病例数不少于500例次 |
考核期内质控病例数不少于500例次 |
临床试验药品管理 |
项 |
考核期内参与药品管理项目不少于15项 |
考核期内参与药品管理项目不少于15项 |
药学质控 |
次 |
考核期内参与药学质控工作不少于60次 |
考核期内参与药学质控工作不少于60次 |
注:1. 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附表中专业工作时间为必备项目,其余工作量项目须满足任意两项。
2. 药学门诊:药学门诊是指医疗机构开设的由药师为患者提供用药评估、用药咨询、用药教育、用药方案调整等一系列专业化药学服务的门诊。药学门诊半天(上午 4小时、下午3小时)为 1个有效单元。
3. 处方点评数量:(1)门急诊处方点评数量是指考核期内点评的门急诊处方数、住院患者未在医嘱中的处方数和出院带药处方数,不包括出院患者住院医嘱。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点评。(2)住院医嘱点评数量是指出院患者住院医嘱点评数按点评的人数(即病历份数)统计,同一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多个医嘱的处方点评,按1人统计。同一份病历被不同专项点评抽选到,可以分开统计。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点评。
4. 药物重整:药物重整是指药师在住院患者入院、转科或出院等重要环节,通过与患者沟通、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患者用药情况,比较目前正在使用的所有药物与用药医嘱是否合理一致,给出用药方案调整建议,并与医疗团队共同对不适宜用药进行调整的过程。药师应当建立并书写药物重整记录表。
5. 药学监护数量:药师可通过药学查房、药物重整、用药教育、药学会诊、制定药学监护计划等形式开展药学监护工作的患者人次数,药师应当书写药学监护记录表或在病历中记录相关工作。
6. 考核期内从事不同岗位的申报人员,其工作量可按不同的评价项目累积计算(按考核期内最低工作量为100%计,不同岗位累积完成工作量比例之和需大于等于100%,同一岗位最多提交两项工作量参与累积计算。例如某药师申报晋升副主任药师,考核期内该药师先后在门诊药师岗位(调配处方8万张、门诊处方点评6000张)、静脉配置药师岗位(参与静脉药物配置7万袋、住院医嘱点评600份)工作,
工作量可累积计算为:评价项目 A=处方点评完成百分比(100%×8万张/15万张 +静脉配置完成百分比(100%×7万袋/10万袋)=123.3%;评价项目 B=处方点评完成百分比(100%×6000张/10000张)+医嘱点评完成百分比(100%×600份/1500份)=100%。以此类推)。
7. 药学质控:医院药品管理、合理用药相关的质控工作,并有相关工作记录。
中药学类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
副主任药师 |
晋升
主任药师 |
专业工作时间 |
周 |
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 40 周 |
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 35 周 |
调剂中药处方(医嘱)数量(包括审核) |
张/剂/条 |
在岗期间调配中药处方数量不少于平均 50张/天或住院中药医嘱不少于平均 100 条/天;或考核期内调配中药处方数量不少于 5 万张或住院中药医嘱不少于 10万条 |
在岗期间调配中药处方数量不少于平均40张/天或住院中药医嘱不少于平均80 条/天;或考核期内调配中药处方数量不少于4万张或住院中药医嘱不少于8万条 |
静脉用药调配数量 |
袋 |
在岗期间静脉用药调配数平均每天不少于 40 袋;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4 万袋 |
在岗期间静脉用药调配数平均每天不少于 30 袋;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3 万袋 |
医院制剂数量 |
批次/支、盒、包、袋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仓库管理年均不少于 12 批次,或不少于 0.5 万瓶(支、盒、包、袋)
2.完成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仓库管理不少于批次,或不少于 2.5 万瓶(支、盒、包、袋)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仓库管理年均不少。 于 10 批次,或不少于 0.4 万瓶(支、盒、包、袋)。
2.完成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仓库管理不少于500 批次,或不少于 2 万瓶(支、盒、包、袋) |
完成药库工作量 |
批次 |
完成药品(含中药、西药)出入库年均不少于 0.5 万批次;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2.5 万批次 |
完成药品(含中药、西药)出入库年均不少于 0.4 万批次;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2 万批次 |
膏方制备工作量 |
料(人次 |
完成膏方制备年均不少于 50 料(人次),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250 料(人次) |
完成膏方制备年均不少于 40 料(人次),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200 料(人次) |
中药煎煮工作量 |
剂 |
完成中药煎煮年均不少于 0.3 万剂;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1.5 万剂 |
完成中药煎煮年均不少于 0.24 万剂;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1.2 万剂 |
中药采购、验收养护工作量 |
批次 |
完成中药采购、验收鉴定、养护年均不少于 50 批次;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500 批次 |
完成中药验收鉴定、养护年均不少于 40批次;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200 批次 |
中药临床药学工作量 |
例次 |
每年参与临床治疗工作不少于 50 例次(包括中药咨询、药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患者用药教育合理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药学门诊、治疗药物监测 TDM 或基因检测等);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250 例次 |
每年参与临床治疗工作不少于 40 例次(包括中药咨询、 药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患者用药教育、合理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药学门诊、治疗药物监测 TDM 或基因检测等);或考核期内完成不少于 200 例次 |
中药处方(医嘱)点评工作量 |
张(份) |
门急诊中药处方点评每年不少于 1000 张或中药医嘱点评每年不少于 150 份病历;或考核期内点评不少于 0.5 万张中药处方或 750 份中药医嘱 |
门急诊中药处方点评每年不少于 800 份或中药医嘱点评每年不少于 120 份病历;或考核期内点评不少于4000 张中药处方或 600 份中药医嘱 |
药物临床试验(GCP)工作量
( GCP 药师岗位) |
项目数 |
考核期内参与GCP 项目工作不少于3项 |
考核期内主持与GCP 项目工作不少于2项 |
注: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申报人员除应满足“专业工作时间”外,还应满足评价项目中其余任意一项评价项目。
2. 本表中考核期内的工作量,申报副主任药师,是按照受聘主管药师 5 年,每年 40 周计算总工作量;申报主任药师,是按照受聘副主任药师,每年 35 周计算总工作量。
3.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含散装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处方和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4.考核期内从事不同岗位的申报人员,按 5 年晋升周期工作量 100%计,不同岗位累计完成工作量比例之和≥100%即可。
附表8
医技类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
副主任技师 |
晋升
主任技师 |
适用专业 |
工作时间 |
周 |
担任主管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
担任副主任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
所有专业 |
病历编码数量及修改病历编码数量 |
份 |
编码病历数不少于5000份;修改下级技师编码病历数不少于2500份 |
编码病历数不少于5000份/年;修改下级技师编码病历数不少于2500份/年 |
病案信息技术 |
完成检测项目 |
份/项 |
完成专业检测项目不少于100项,完成专业检验报告/技术报告/检测记录不少于50份 |
完成专业检测项目不少于100项,完成专业检验报告/技术报告/检测记录不少于50份 |
微生物检验技术、理化检验技术 |
签发检查报告份数 |
份 |
不少于7500份 |
不少于5000份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配血次数 |
次 |
不少于5000次 |
不少于3000次 |
输血技术 |
技术操作次数 |
次 |
不少于7500次 |
不少于5000次 |
核医学技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消毒技术 |
检查次数 |
份 |
不少于10000次 |
不少于10000次 |
放射医学技术、超声医学技术、心电图技术 |
病理制片数量 |
份 |
不少于25000次 |
不少于17500次 |
病理学技术 |
参与治疗人次 |
人次 |
不少于5000人 |
不少于3000人次 |
康复医学技术 |
注: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