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受理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3年8月22日起至8月30日止。 二、受理地点 省委党校学术楼一楼(南昌市八一大道212号)。 三、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规定要求提供,并经主管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盖章。申报材料每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所属市厅局、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不要装入档案袋,分开报送。 2.《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数据包。此表由2012年版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生成导出,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四、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鼓励各地、各单位推行学历查询认证和论文检索审验制度。 2.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及《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要按《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上姓名顺序捆绑。 3.申报信息统一使用2012年版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软件可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工作专栏(http://hrss.jiangxi.gov.cn/zcgz.aspx)下载。 4.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精神,设区市按20元/人、省直单位按40元/人上缴资格审查费。请各地、各单位将费用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缴清。 联 系 人:任 如、王 娟 联系电话:0791-86386293、86386275(省职称办) 0791-86202671(省委党校)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