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4:药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药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注: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完成的工作量,均从取得现职称时间开始计算。附表中专业工作时间为必备项目,其余工作量项目须满足任意两项。本表格中各评价项目工作量指专门从事该岗位的基本工作量,从事多种岗位药师的工作量按实填报,综合评估。 2.处方点评数量:( 1 ) 门急诊处方点评数量是指晋升周期内点评的门急诊处方数、住院患者未在医嘱中的处方数和出院带药处方数,不包括出院患者住院医嘱。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点评。 (2) 住院医嘱点评数量是指出院患者住院医嘱点评数按点评的人数 (即病历份数) 统计,同一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多个医嘱的处方点评,按1人统计。同一份病历被不同专项点评抽选到,可以分开统计。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点评。 3. 药学监护数量:药师可通过药学查房、药物重整、用药教育、药学会诊、用药咨询、制定药学监护计划等形式开展药学监护工作的患者人次数,药师应当书写药学监护记录表或在病历中记录相关工作。 4.晋升周期内从事不同岗位的申报人,其工作量可按不同的评价项目累计(按晋升周期内最低工作量为100%计,不同岗位累计完成工作量比例之和需大于等于100%,同一岗位最多提交两项工作量参与累计)。例如某药师申报晋升副主任药师,晋升周期内该药师先后在门诊药师岗位 (调配处方8万张、门诊处方点评6000张)、静脉配置药师岗位(参与静脉药物配置7万袋、住院医嘱点评600份)工作,工作量可累计为:评价项目A=处方调配完成百分比 ( 5.用药教育是指药师对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普及合理用药知识等药学服务的过程,以提高患者用药知识水平,提高用药依从性,降低用药错误发生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药师应当建立客观、规范、及时、可追溯的用药教育记录。本项目仅适用于承担慢性病防治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申报。 6.采购、库管、药品信息维护等岗位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填写。如:药品验收批次、采购计划数、药品维护数等。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