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3〕22号通知可知: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苏卫人〔2006〕12号)精神,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须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规定服务时间,按照规定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尚未满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 (一)对已参加援外、援疆、援藏、扶贫以及支援西部省份的,其工作年限视同已完成基层服务的时间。 (二)对曾在卫生院(所)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的,可视同已完成基层服务的时间。 (三)目前因公正在国外学习无法到基层服务的、2012年部队转业未能及时到基层服务的、以及博士研究生等,可先评审,评审通过后完成规定服务时间单位方可聘任。 (四)2008年5月12日以来,赴四川地震灾区参加抗震救援或灾后重建工作满3个月的,可视同已完成到基层服务的时间。 (五)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院服务的补充意见》(苏卫办医〔2012〕58号),符合相关条件,可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人员,须提供由认定部门审核并出具的《江苏省城市医生晋升副高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认定表》。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