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3〕22号通知可知: 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资格继续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一)2013年4月20日开展的全省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成绩,作为申报评审2013年卫生高级资格的要素之一。具体合格标准由本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评时确定。往年卫生高评委会把握的各专业考核合格分数为60分(含全科医学、全科中医专业);另选“非社区”相应专业,申报社区预防保健、社区药学、社区护理、社区医疗技术(技)专业的,合格分数为55分。业绩特别显著、表现特别突出的非破格申报人员,考核成绩可降5分。今年申报人员可参照以上标准酌情申报。 (二)2011年12月24日全省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为60分以上的,或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中医全科60分以上)专业考核成绩为55分以上的,仍可作为2013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未达上述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 (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四)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提供,个人不需提供成绩单。 (五)免试和先评后考对象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