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人〔2013〕31号 转发《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做好今年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评审的对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学历、资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与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证书或结业证书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对不具备规 定学历与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同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来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不能越级申报或“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不能超过1年。 三、申报评审的论文按省卫生厅浙卫办人〔2012〕2号和浙卫人〔2009〕36号文件执行。提交评审的论文必须是2013年6月30日前正式发表的医学卫生刊物原件,论文的清样稿不认可。 四、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整理审核工作。上报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规范,并按要求装订。申报人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按照评审管理软件的设置要求录入信息(含照片)。为了确保纸质申报材料与评审管理软件上的材料一致,要求每个申报人员报送评审的各种表格必须从评审管理软件上产生,并按规定格式(A4或A3纸)打印。各种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核对原件,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公章。破格晋升人员在材料袋封面及评审表封面的左上角标明“破格”字样。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各单位要按规定对每一位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即可开始公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报我局备案。对弄虚作假者,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除了报省卫生厅15份外,再加17份报市中级评委会,分成15份、16份各一叠,另1份单独放在材料袋内。 七、其它有关材料 1、根据金华市职改办金市职改办字〔2013〕31号文件通知精神,申报对象需提交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各县(市、区)和市本级非卫生系统单位需提交委托评审的委托书1份。 3、请义乌市、东阳市卫生局将推荐到省高评委评审的名单表报我局一份,以便做准考证。 八、各单位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材料,务必在7月5日前报送我局,同时,将评审管理软件上的数据上传我局,逾期不予受理。《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上报纸质表格1份,同时上报电子表格。 九、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请按规定交付评审费用,每人430元。交款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帐号:1208013009049024879—337301,开户行:工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在用途栏内注明高级职称评审费。 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从金华培训网(www.jhpx.com)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www.zjhrss.gov.cn,栏目:“表格下载”中的“专家职称博士后”栏或“业务指南”中的“职称工作”栏) 附件:1.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主要文件依据 金华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