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评、报考时间和地点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1)、县(区)级录入、审核报名数据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 2)、市级审核各县(区)数据的时间要在各县(区)截止报名、审核后才能开始进行,市级录入、审核报名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 3)、厅直、省直单位的录入、审核报名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掌握省卫生厅安排的报名资格录入审核时间,到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录入和审核数据的功能。 4)、省卫生厅审核报卷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至8月20日,受理各市、各单位资格审查的时间安排。 5)、答辩评审时间为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答辩证为准。 6)、西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卷地点为怡华宾馆(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4号,新华广场西300米路北),联系电话:024-23508433(总机)转903房间。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卷地点为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电话024-23388619. 二、评审条件 2011年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凡省内申报正高级和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评审前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免试人员除外),考试成绩合格后,由相应的评委会组织评审,同时考试成绩计入评审成绩。考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按照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辽人社[2011]29号)执行。从2011年起,取消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2年有效的政策,实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执行《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级标准与办法》,由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