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022 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单位考核评分指南
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评审小组(由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单位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含考核标准),经公示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评审小组须严格按考核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本年度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评分汇总表(附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一、职业道德和工作贡献(30 分)
用人单位应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重大救治、重点工作等方面的贡献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和年度工作述职制度,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30 分):
1.担任现职以来,受到警告处分(已过处分期)的扣 5 分/次;警告(处分期内)、记过以上(已过处分期)处分的扣 8 分— 23 —/次。
2.其它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况酌情扣分。累计扣分超过 12 分(不含 12 分)者,不得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二、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70 分)
用人单位根据《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本单位各专业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收集申报参评人员的工作量、病案、绩效考核、专业工作时间等数据,对其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开展手术或操作的难度、单病种诊疗例数、并发症发生例数、平均住院日及次均费用等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科学准确评价临床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公共卫生专业重点围绕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健康教育和科普、循证决策、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建立能够考核工作质量的评价指标。药、护、技专业根据各自特点,围绕患者诊疗等建立能够考核工作质量的评价指标。
三、加分项(10 分)
(一)长期扎根基层专技工作(5 分)。对长期扎根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且现仍— 24 —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满 15 年记 3 分,每增加 1 年增加 0.2 分,5 分封顶。
(二)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5 分)。对从事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满 2 年记 1 分,每增加 1 年加 1 分,5 分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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