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2022 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专业能力评价材料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提交担任现职以来 5 份不同年度能够反映本人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病案或其它材料。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申报参评人员,提交本人主持、主诊、主治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公共卫生专业申报参评人员提交健康危险因素风险评估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等;药学申报参评人员提交全程参与用药查房的病案、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多学科讨论会诊病案、处方点评报告、药品质量分析检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分析和处置报告等;护理学申报参评人员提交参与护理的抢救或死亡病案、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病案、质量持续改进案例等;技术类专业申报参评人员提交参与检查的病案、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多学科讨论会诊病案、特殊检查操作优化方案、质控考核与室内质控分析报告、卫生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报告或能力验证报告、病案信息技术处理案例、现代医院管理优化方案等。上述材料应真实可靠,复印后提交(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专业能力评价材料提交后不得变更。每份专业能力评价材料须加上封面,封面上须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和专业能力评价材料名称(或病案号)。
(二)业绩成果代表作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参评人员提交 1 项(复印 6 份)担任现职以来符合条件的能代表个人标志性业绩的成果代表作,上述材料及佐证材料应真实可靠(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成果代表作提交后不得变更。业绩成果代表作封面须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和业绩成果代表作名称。
以下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作:
1.主持或参与的本专业科研课题(项目)研究报告,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标注有“共同(并列)第一”,或与第一作者“共同(同等、相同)贡献”等字眼以及共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仅认定排名第一位,共同通讯作者仅认定排名最后一位。
4.本人主编或参与编写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
5.本人主编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发行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作品。
6.其它成果代表作,包括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或诊疗指南;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含住培医师)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本专业教学课题和所获成果等;作为第一完成人,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持市州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者,综合成绩加 3 分。
(四)科研成果奖项要求
担任现职以来符合加分条件的科研成果奖项(见附表 1)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二、材料装订要求
(一)根据《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见附表 2)要求,按目录顺序将材料装订成一册。
(二)以下材料按份单独装订放入材料袋中,无需装订成册。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 份。
2.《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 18 —表》。
3.专业能力评价材料 5 份。
4.业绩成果代表作1项,复印 6 份。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附表 3)。
三、注意事项
(一)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二)《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表》须在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以上,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无异议者方可报送材料。
(三)所有评审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写明单位全称、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单位类别,档案袋底端封口处醒目地写上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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