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鹿城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温州市卫生计生委、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卫发〔2016〕202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各县(市、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委员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卫发〔2016〕201号)文件精神,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10月20日,鹿城区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会议召开。经过与会专家评审推荐,共有27名人员通过评审推荐。现将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10月21日起到2016年11月1日止。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88202157 附件:2016年度鹿城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通过人员公示表.xls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