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计划生育副高上报具体材料目录、份数与装订要求 附件3:上报具体材料目录、份数与装订要求 一、市卫生计生委局提供的汇总材料 1.所在市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 2.《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不需装订的个人材料 1.送审材料清单1份; 2.《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高级(副高)30份,中级25份,A3纸规格,并加盖填表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副高)3份,中级2份,A4纸规格,照片、公章齐全; 4.《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2份(破格晋升人员填报); 5.《外语(医古文)考试成绩审定表》2份(外语考试成绩审定人员填报); 6.照片要求:申报中级和高级(副高)人员需提交数码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后缀名为“.jpg”。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必须在50K以内。无需提供纸质照片。 三、需装订成册的个人材料 第一册(按以下次序装订): 1.本册材料目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需加附大专学历证明); 4.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历年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按时间排列); 6.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审定表、免试审核表1份; 8.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核表1份; 9.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份(按时间排列); 10.《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 11.连续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12.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按时间排列); 13.个人其他材料各1份。 第二册(按以下次序装订): 1.本册材料目录1份; 2.代表论著、论文复印件各1份(包括封面、目录); 3.科研成果及有关作品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各1份; 4.破格晋升所需实例说明、近3年门诊手术量说明或宣教作品; 5.其他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各1份。 四、有关要求 (一)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人员均需在《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填写反映本人工作量的内容包括近3年门诊量、手术量或宣教作品等,并提供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总结报告1份。相关材料装订入个人申报材料第二册。 (二)报送评审的材料要求打印规范,手续齐全,装订整齐,复印件清晰,单位人事部门须核对原件,同时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复印章;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单位审核意见明确,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评审材料原件经各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可退还本人,不再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详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全省计划生育卫生技术高级(副高)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事项的通知”浙卫发 [2015] 79号。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