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批公示2016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发[2016]13号),2016年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们将根据评审进度,按系列(专业)逐步分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周。 在公示期间,一律不接待对未通过原因的电话咨询。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对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有疑问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由盟市人社部门汇总相关情况集中上报,我厅统一答复。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进行修正,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电话见各系列花名册右上角。 公示时间:两周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邮编:010055) 联系电话:0471- 6268105 6946607 6283951(传真)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9日 2016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一批)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23日 2016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二批)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14日 2016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三批)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 附件:药学 2016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四批)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 附件:社会化卫生计生 附件:基层卫生计生 附件:蒙医中医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