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批公示2014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发[2014]27号),2014年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们将根据评审进度,按系列(专业)逐步分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周。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最好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对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有疑问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由盟市人社部门汇总相关情况集中上报,我厅统一答复。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进行修正。 公示时间:两周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邮编:010055)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6283951(传真) 6268105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8月11日 2014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一批) 公示时间:8月14日至8月28日 2014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二批) 公示时间:8月22日至9月5日 2014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三批) 公示时间:9月5日至9月19日 2014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四批) 公示时间:9月29日至10月13日
2014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五批) 公示时间:11月7日至11月21日 附件:包头医学院自评 附件:财经大学自评 附件:林业 附件:内蒙古大学自评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自评 附件: 内蒙古民族大学自评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自评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自评 附件: 内蒙古科技大学自评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自评 附件: 体育 2014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第六批) 公示时间:2015年1月9日至1月23日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最好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对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有疑问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由盟市人社部门汇总相关情况集中上报,我厅统一答复。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进行修正。 卫生系列修改信息请联系:0471-5985314 公示时间:两周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邮编:010055)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6283951(传真) 6268105 附件:包钢工程 附件:卫生 附件:药学 附件:中蒙医 更新中。。。。。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