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的要求 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考试机构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考试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考试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职称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职称考试的公正、公平。 (七)证书管理的要求 1.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打印,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分别负责各盟市和自治区直属单位证书集中按时发放,不得由个人或单位自行办理。 2.加强区外职称证书换证管理。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经过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换发证书,方可在我区范围内使用,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八)自评职称的要求 委托自评的高等学校、包钢、森工集团,评审前需将评审实施方案(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推荐评审委员会名单)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评审结束要及时核准评审结果,核准时须提供评审情况报告以及学历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 (九)评审收费的要求 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收取评审费用,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另行加收费用。各盟市、各高评委办事机构要在报送材料同时,及时上交有关费用,否则材料不予接收。 (十)非公申报渠道及其他要求 1.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通过存放本人档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申报; 2.中央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区参加评审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委托函; 3.卫生(除蒙医、蒙医护理、蒙药专业)、会计等考评结合系列,待考试结束后再按有关规定申报参评材料; 4.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职称申报工作,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再组织开展。 (参评人员用表下载路径:人社厅门户网站首页—人才队伍—综合—2014年度)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 月 日印发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