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浙江省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计划安排的通知》(浙考发〔2012〕5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人事考试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2013年度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考试)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计算机考试采取科目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目前开设18个科目的考试(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择考试科目。 二、考试考点与日期 2013年度计算机考试考点设置在丽水学院。全年计划安排11次考试时间(见附件2),2月份不作安排,其它月份每月安排1次,每次一天;如报名人数多,将根据报名人数再顺延一天。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与交费 计算机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日期自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11日止,每次的考试报名及交费于当次考试前12天截止。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 若应试人员在报名过程中信息填写错误需要更改的,可以在当次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可更改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模块。 已在网上进行报名,但未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已在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于当次考试前3天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每项工作,确保全年计算机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 2.丽水市2013年度计算机考试计划安排表 3.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4.考场规则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
附件2: 丽水市2013年度计算机考试计划安排表
注:以上考试一天不能完成的将顺延增加一天。 附件3: 考场规则 一、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拍照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考2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20分钟内不得离场。 三、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计算器、U盘、纸、笔、手机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在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 五、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座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并按照本人身份证号和相应科目的座位号登录考试系统答题。 六、考生在考试中必须按照考试系统要求操作,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操作。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每场考试时间为50分钟,考试时间一律按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考生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考生提前交卷时,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方可离开考场。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八、因停电、机房严重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在下月(次)安排免费补考。 九、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题或替考。应爱护机房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十、尊重监考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十一、对违反考场规则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4: 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