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发布的“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可知,江西省卫生高级资格评审论文要求、著作要求: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10万字以上)。 2、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5万字以上)。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