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业绩、成果 [荣誉、表彰,奖项,科研、课题,专利,社会地位、社会兼职] 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十二、破格晋升 [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应材料] 对照破格条件:破格人员在系统相应位置选择破格类型,上传符合破格条件的奖励、科技进步奖、课题等相关材料。 以本专业科研课题或获奖成果作为破格评审条件申报的人员,除提交课题项目设计书、立项文件、资金匹配及课题鉴定(结题)等材料外,应提交能够反映本人在该课题中承担与本专业相一致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及所作贡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传。 十三、其他材料 [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照适用范围:提交聘用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医疗机构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继续教育证书] 按规定提交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退休延退证明或退休聘用合同] 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提交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延退材料。 现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提交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合同。 [任期内援疆、援藏、援助西部省份、援外人员材料] 援疆、援藏、援藏西部省份人员提交派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书,援外人员提交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组团通知等相关材料。 [提交反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其他材料] 提交个人认为能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十四、论文 对照论文、著作要求:提交不少于规定数量的论文或著作原件扫描件,由申报者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论文数量最多不超过5篇。所提交的每篇论文为一个PDF文件,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结果截图、杂志扫描件、原始资料一览表组成。 1、查询结果截图:每篇送审论文(申报社区资格除外)应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应包含网页地址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徽标、期刊/期刊社详细查询结果。 2、杂志扫描件:每篇送审论文扫描件必须包含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论文内容应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 3、原始资料一览表: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交论文引用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来源一览表。论文材料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 4、提交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十五、病案、专题报告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系统内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持(治),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30份病案,其中以博士学位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填写20份任现职以来本人承担主要诊疗工作的病案。所填病案应涵盖任期内不同年度,保存后不得修改,系统从表中随机抽取3个病案号,抽取后不得更换。申报人员应将被抽取病案号的原始病案(包含除护理记录以外的其他所有内容)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打印《病案材料扫描证明》(系统内下载),单位审核签字后制作成PDF文件上传。 2、不设病床的临床类、长期在门诊工作或非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2份,并附专题报告所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对于不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专题报告的,还应上传单位书面说明(盖章后上传)。 3、申报护理类(不含社区护理)专业的,病案、专题报告不作要求,根据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社区护理专业申报人员应提交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2份。 4、申报麻醉专业除提交专题报告外,还应上传2份反映自己业务水平,且本人主持麻醉的麻醉记录单。 5、专题报告应书写规范、内容全面、符合要求,具体要求可在“江苏卫生人才网”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 6、援疆、援藏、机关流动、海外引进、省外引进、近期军队转业等人员,可提交任现资格以来同一年度的病案。 7、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病案材料扫描件或专题报告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 8、每份病案(专题报告、麻醉记录单)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十六、申报表、公示表 由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导出《2015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单位按规定公示7天。 系统运行环境、填写要求、PDF文件制作流程等参见填报须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