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3〕22号通知可知: 201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为103个(附后)。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申报的专业类别,对未列入的专业,由申报者选择相近专业申报。 (一)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须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其中,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其执业范围须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临床医学检验诊断工作、拟由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平转或晋升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申报评审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专业序号:37-41)的相应专业资格。2014年起,须提供临床医学检验专业的低一级资格。 (三)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聘用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卫生管理专业。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