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卫生高级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高级卫 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 (二)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聘任证书 4.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专业〔正高、副高〕提供)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考需要医师执业资格的 专业〔正高、副高〕提供) 6.身份证 7.博士学位人员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资格的,须提供学位 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 应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交考点审核,考点收取复印件1套。 (三)关于“病历、技术报告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的报 送。按照“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民营医疗机构卫生 系列职称专项评审”申报评审条件要求应提供的“病历、技术报 告”“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暂不提供,待2017年申 报评审工作意见印发后,再按有关要求进行报送。 二、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写要求 为加强考试信息管理,考生填报工作单位信息时,所在工作 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 章全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卫 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全称。毕业学校及专业 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考生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在“拟申 报资格”栏请选择填写为“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单位所属”请 选择填写为“乡镇” 三、做好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时应仔 细阅读“贵州省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 试报名须知”打印“报名表”前要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并在《贵州省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确认 单》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