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16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如下: 附件:2016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合格标准如下: 正高:省级60分、市州级60分、县级55分。 副高:省级55分、市州级55分、县级55分、乡镇级50分。 按照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28号)要求,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得分将按照相应权重计入申报人员综合评审得分中,为确保卫生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2016年度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得分暂不对外公布,将对合格人员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当年有效),作为申报及送评依据。不合格人员成绩可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向所在考点进行查询。 “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登录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告公示”栏目查询。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