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认定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机考机构)的认定,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考机构的认定。 二、人员配置 负责人:负责机考机构的全面管理工作,须配备1名人员。 系统管理员: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必须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核。每个试室须配备1 名人员,每个机考机构须配备不少于2名人员。 三、场地、设备配置要求 (一)机房硬件要求 1. 机考机构每个试室应配备40-100 台计算机作为考试机(每个考生1台考试机,备用机数量为考试机数量的10%)。 2. 每个试室应配备2 台计算机作为考试服务器(其中1 台备用);当试室考试机数量少于70 台时,作为考试服务器的计算机内存要求1G 以上;当试室考试机数量多于或等于70 台时,作为考试服务器的计算机内存要求2G 以上。 3. 每个机考考场至少应配备1 台计算机作为考试网关,网关要求能够连接互联网,并能够通过局域网与考场内所有试室安装服务器的计算机连接。 4. 须确保考试期间内外网分离,机考考场内所有安装考试机、服务器的计算机通过局域网互联,不得连接互联网。 5. 所有计算机必须配置固定IP 地址,必须具备USB 接口,均不得使用无盘工作站。 6. 机房的供电原则上应采用双路电源。 7. 安装各端程序的计算机具体要求如下:
(二)软件要求 1. 为保证机考系统的稳定性,所有计算机应安装完整版本的操作系统(windows XP、windows 2000、windows7(32 位)三选一),并保证每个试室内计算机操作系统相同,暂不支持windows vista、windows7(64 位)和windows 8 操作系统;使用IE6.0 以上版本浏览器(暂不支持IEIO.O 以上版本,以及火狐、傲游、网景等非IE浏览器)。 2. 为确保三端之间能够正常连通,考试期间除安装网关的所有计算机的DNS 需要清空;机器名称必须设为英文字母或英文字母和数字的组合,不得设为纯数字。 3. 考试期间所有机器务必完全关闭或卸载还原保护装置(包括还原卡、还原软件等),应格外注意还原装置的配置,避免考试当天数据被还原。 4. 用于安装考试网关的计算机需有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设置不拦截考试网关的所有通讯。 5. 考试期间取消所有计算机的屏保和自动休眠;调整所有计算机的系统时间。 详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 年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黔卫计发〔2015〕54号文件。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