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办函〔2015〕31号 关于做好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考试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1、关于报名资格问题。凡报名考试人员必须是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包括任职年限、执业范围、截止6月30前应取得的论文、外语、计算机考试及下基层材料等(继续教育仍按2014年的审核程序),提前考或试考的不予受理。 2、关于报名确认问题。本次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金华设考点,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卫计部门设报名点。各地、各单位应做好报名事项的宣传工作,并明确现场确认点,确保不漏人。报名材料2-7项由各报名点审核确认,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盖章后报考点复核。报名材料第1项由各地、各单位按要求审核确认不用提交考点。 3、关于网上审核问题。市本级报名点请于8月28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考点进行网上审核;各县(市、区)考生的网上审核工作在当地报名点完成,报名材料请于9月2日前上报考点。 联系人:石云华 联系电话:82469202 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考人员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金华市卫计委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