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卫生)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5〕2号)文件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抓紧部署,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完成现场确认工作。我委负责杭州考点的考务工作。市直单位请于8月31日前将材料上报我委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各区、县(市)请于9月3日前上报。上报材料请详见文件中的“材料提交”内容。其中学历、资历、执业注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论文、科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下基层等(第1项)由各单位负责审核把关,不需要提交我委;《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和真实性保证书(第2-3项)提交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第4-7项)提交复印件并盖章。 联系人:董晓华 联系电话:87032225 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考人员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职改办 2015年8月11日 附: 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5〕2号) 2、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189号)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