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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新疆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4-27 14:30来源: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lengke 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关于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8〕55号),为做好2023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关于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8〕55号),为做好2023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拟申请参加2023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兵职改发〔2010〕2号)或《关于边远贫困团场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兵职改发〔2011〕5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6月2日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2023年起,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通过考生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操作。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 下同)或“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 下同)选择“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网上报名,首次使用的考生需进行用户注册,网上报名入口界面查看《考试管理平台注册须知》,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并绑定考生本人微信号。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每个证件编号仅能注册一次,考生需谨慎填写,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二)网上缴费: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自行完成网上缴费(不设现场报名确认缴费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级别专业、内容、题型、考试时间

(一)考试级别专业:考试设副高级别共115个专业,详见附件《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二)考试内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三)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题3种,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每场考试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练习。

(四)考试时间:2023年7月1日-2日,每日4个场次(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一场次: 8:30-10:30;第二场次:11:00-13:00;

第三场次:14:00-16:00;第四场次:16:30-18:30。

根据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兵团卫生健康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兵卫发〔2022〕17号),自2022年起取消兵团卫生健康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正高级职称评审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考点设置

此项考试在第一师至十师、第十三师和兵直共设置12个考点,第十一师、第十二师及兵团直属单位考生在兵直考点参加考试,第十四师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其它师市考生应在所属师市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3年6月26日-7月2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有关事项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七、成绩查询打印和有效期

考生可在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成绩查询页,不再下发成绩单。通过兵团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将导入“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再上传成绩单。

按照《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6〕155号)精神,自2016年起,考试成绩达到兵团合格标准的,有效期为3年。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4〕1340号)规定,考试费50元/人/科。

九、其它

此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自行复习。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附件: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001 心血管内科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078 中医耳鼻喉科
002 呼吸内科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079 中医皮肤科
003 消化内科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080 中医肛肠科
004 肾内科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081 推拿科
005 神经内科 044 临床营养 082 中药学
006 内分泌 045 医院药学 083 职业卫生
007 血液病 046 临床药学 084 环境卫生
008 传染病 047 护理学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009 风湿病 048 内科护理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11 普通外科 049 外科护理 087 放射卫生
012 骨外科 050 妇产科护理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13 胸心外科 051 儿科护理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14 神经外科 052 病理学技术 090 寄生虫病控制
015 泌尿外科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16 烧伤外科 054 超声医学技术 092 卫生毒理
017 整形外科 055 核医学技术 093 妇女保健
018 小儿外科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94 儿童保健
019 妇产科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20 小儿内科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96 理化检验技术
021 口腔医学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22 口腔内科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098 病案信息技术
023 口腔颌面外科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099 口腔医学技术
024 口腔修复 062 卫生管理 100 医学工程
025 口腔正畸 063 普通内科 103 地方病控制
026 眼科 064 结核病 108 消毒技术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065 老年医学 109 输血技术
028 皮肤与性病 066 职业病 110 药物分析
029 肿瘤内科 067 计划生育 111 心电图技术
030 肿瘤外科 068 精神病 112 脑电图技术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069 全科医学 113 全科医学(中医类)
032 急诊医学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4 中医肿瘤学
033 麻醉学 071 中医内科 115 中西医结合内科
034 病理学 072 中医外科 116 中西医结合外科
035 放射医学 073 中医妇科 117 中西医结合妇科
036 核医学 074 中医儿科 118 中西医结合儿科
037 超声医学 075 中医眼科 119 介入治疗
038 康复医学 076 中医骨伤科 120 重症医学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077 针灸科 121 中医护理

(责任编辑:le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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