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随州)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5] 114号 随州市职改办: 你办《关于报送2015年度随州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印发《关于报送2015年度随州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 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随州市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附件:关于报送2015年度随州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卫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和随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和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随职改办[2015]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随州市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5年度申报卫生技术正常评审副高级职务的,严格按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8号)规定执行;申报卫生技术“基卫高”评审的,严格按照随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随职改办[2014]27号)和《关于转发<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专业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随职改办[2014]28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政策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各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评审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评审须经由所聘用单位和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事代理机构逐级申报,并提供在本地缴纳社保的凭证。 (二)在乡镇卫生院(包括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既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层卫生系列专业副高级职务(简称“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在顺向流动、单位聘用、晋升“基卫高”上一级职称时与常规任职资格有同等效用。 (三)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符合申报条件要求,且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相一致的。申报“基卫高”的,需提交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或全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四)凡破格申报、转评、转评晋升以及申请外语、计算机免试者,均应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申报。 (五)凡申报医疗类、护理类专业的,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且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范围相符合,并达到相应的年限。 (六)申报健康宣传专业(医技)的卫生管理人员须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在卫生技术相关专业岗位上从事健康宣传、卫生政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除外)。 (七)对农村基层服务经历的要求,继续按有关要求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人社职改部门下达的职数,对符合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的人员登记造册,通过民主推荐、竞争择优的办法,确定申报对象。 (二)申报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按要求在单位内部公示,并出具《单位公示证明》。《公示证明》上,除公示结果以外,还要明确写明本年度本单位申报人员总数,被公示人综合排位位次,要有三名以上群众代表签字,要加盖单位公章。为了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凡未按要求公示或提供虚假评审材料的,一经查实,对单位将给予在下一年度核减申报评审指标,对个人将给予停评二年的处罚。 (三)各单位递交的评审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审核签章后上报,并且做到层层公示,严格把关,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择优申报。 (四)申报材料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必须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hb.hrss.gov.cn)“职称评定”专栏“表格下载”条目中下载“职称申报管理系统”安装软件填报,报送电子文档。 (五)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30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联系方式:市职改办0722-3231507。 随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