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函〔2014〕420号)精神,结合我省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7〕51号)及《〈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劳保专〔2009〕10号)中报名条件人员,且除下列(二)情况不能申报外,均可报名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合格者上报评审材料参加评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和评审: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近3年内有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窃取别人作品资料等; 6、未按要求下基层服务或服务时间不足者; 7、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者。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