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卫生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卫生技术系列继续开展2017年度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学历破格申报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人员,或按规定转岗聘任现工作岗位的卫生技术职务且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考试结果本年度有效。 凡不在参加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方式及考试专业设置 考试时间:2017年9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釆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考试专业设置:本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设115个专业(见考试专业目录),报考人员考试专业需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一致。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釆取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方式。 (二)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4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下午17:00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2017年度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盖章并留档,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 点击进入>>2017年天津卫生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入口 2.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上网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如需开具发票,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办理。 四、准考证打印 自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单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起,自行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考试成绩单。 六、有关事宜 1.市医学考试中心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下发所属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汇总表。 2.考试相关事宜,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七、考试收费标准 按我市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45元。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何问题及时与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或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人:周强;联系电话:58077811。 2017年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
注: 1、心电学含心电图、心内电生理、起搏器及随访等; 2、口腔内科含口腔预防保健; 3、超声波医学含腹部超声、超声心动; 4、神经电生理(技)含脑电图、肌电图、诱发电位。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