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490号)转发给你们,今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要求等内容与往年的规定有较大的差别,请各县区、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卫技人员对新政策进行学习,主动向有关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卫生局 2015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