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须提交推荐评审报告一份,报告中要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等;各设区市、省级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驻陕单位需由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陕西省 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见附件2)一份,根据《<申报简表>填表说明》(见附件3),按中医、西医分正高级、副高级级别分别填写。 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简表》的同时,还须报送电子版,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由主管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后果自负。 3、《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表中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 4、《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5、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学段有效学历证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科研课题结题报告。 6、论文著作:必须是任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论文每篇一式两份(其中:评审论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须在首页左上角注明《评审论文》字样,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印章。 7、任职以来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病历、专题工作报告等,病历材料提供要求见附件4。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 2、报考专业代码为001—060,086-100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专业参评人员,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及注册证书。 3、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身份证、全部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证及注册证等材料原件由各市审查的,只报加盖印章的复印件(2套装订);省级各单位报原件及复印件(2套装订)。 4、报送材料要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5),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须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5、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见附件6),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三)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490号。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