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卫生高级评审申报条件: 职称评审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在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资格。申报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附件1) (一)思想政治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为优秀。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正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②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不少于2年; ③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不少于4年; (以下4-9条,须具有中级资格,并任职不少于5年); ④大学本科以上毕业; ⑤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 ⑥大学普通班毕业; ⑦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⑧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⑨中专毕业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5年;(本条仅适用于全省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和山区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三)外语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 《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 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能力条件: 根据陕人社发〔2009〕168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科研能力条件如下: 陕西省晋升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科研能力条件
陕西省晋升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科研能力条件
注: 1、表中论文、著作及成果等有关指标特定解释见附件2。 2、表中“完成科研项目﹡﹡﹡”指: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或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两项,其中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2项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 (六)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11〕54号),今年继续教育条件将作为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今年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学分条件如下: 陕西省各级各类人员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七)基层支医条件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2〕9号)要求,严格执行省和市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任现职期间被确定为中央补助地方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证明其已完成支医任务后方可申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