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省卫生厅直属单位须提交推荐评审的报告一份,报告中要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等;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驻陕单位需由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陕西省 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见附件3)一份,根据《<申报简表>填表说明》(见附件4),按中医、西医分正高级、副高级级别分别填写。 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简表》的同时,还须报送电子版,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由主管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后果自负。 3、《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表中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 4、《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5、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学历证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科研课题结题报告;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凡免试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者,需提交免试申请表;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供延退批件。 6、论文著作:必须是任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论文每人仅限提供2 篇,每篇一式两份(其中:评审论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评审论文、专著,须在首页左上角注明《评审论文(专著)》字样,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印章。 7、任职以来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病历、专题工作报告等,病历材料提供要求见附件5。 8、参加支医工作的医师必须提供经支医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盖章的《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内容必须属实,凡有伪造、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辩认。 2、报考专业代码为001—074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参评人员,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及注册证书。 3、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执业医师证及注册证等材料原件由各地市审查的,只报加盖印章的复印件;省级各单位报原件及复印件。全省外语、计算机合格证报原件和复印件。 4、报送材料要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6),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须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5、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见附件7),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三)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