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不达学历要求或不满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正常晋升规定的相应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 (2)中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30年。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任现职以来科研、学术方面的业绩与成果量化条件 1、破格晋升正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四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一项。 (3)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经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并提交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一篇。 (4)参加本学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编教材编写工作,并完成规定编写任务(须附国家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书)。 (5) 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2、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三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以上奖一项。 (3)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四篇以上。 省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两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一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4)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5)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三)病案(专题报告) 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需要提交病案,非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撰写一份专题报告。有关病案和专题报告的要求同正常晋升申报要求。 (四)青年优秀人才破格评审条件: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上述相应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本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破格申报评审。 四、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6〕47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照此申报评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