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相关程序及材料要求 (2015年8月)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文件,结合卫生行业实际,现将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相关程序及材料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申报程序 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继续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审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办法,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电子信息申报路径的建立。今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的电子信息继续采用申报人个人网上填报、各级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的方式上报。各级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上一级分配的单位编码提前建好本部门直属单位及下属部门的申报路径。 (二)有申报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单位提供的单位编号及申报许可密码,注册并登录省卫计委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sdwsjs.gov.cn/),填报本人的相关电子信息;打印申报信息核对表后连同本人的其他相关证件及业绩材料一并上报到单位。 (三)单位成立7人以上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最终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张榜公布推荐结果及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专家委员会组成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其中在一线专职从事专技工作的应占到80%以上。 (四)单位组织填写各种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必须严谨仔细、言之有据。个别未进行的项目(如任期届满考核)必须填写“无”或“未进行”,以免在后续的异议期阶段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需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字确认。 (五)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学历填写是否符合中组部“三龄一历”相关规定等;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依据纸质材料对电子信息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提交电子信息,随后将整理完毕的纸质材料报到上一级。 (六)申报路径中间的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下属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才能继续向上逐级提交。 (七)电子信息提交到省卫生计生委后,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编号,然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打印《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确认表》(三方签字表),经申报人及各级呈报部门对确认单逐级审核并签字、盖章,最终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留存备查。个人签字环节必须由申报人亲自完成,其他人不得代签。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档案袋中须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原件一式3份; 2. 申报改系列平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只填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不再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 3.因涉及到存档问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和《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必须使用省人社厅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不得自行复印或打印;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学术水平材料: (1)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任现职期内代表性论文或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论文需复印封面页和论文全文,著作需复印封面页、编委会页、目录页和封底页,每篇分别装订),累计不超过3件。中文杂志须具有CN—R刊号,提交时须同时提供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等主要网络数据平台的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名称、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经SCI收录的文章需提交市级以上医学科技情报所的检索证明,非中文版的还需同时提交论文的中文译本; (3)代表性科研成果、奖项或专利累计不超过3件。通过鉴定的须提交项目鉴定表,且项目鉴定表课题承担人一页(张)应有鉴定部门的公章,无鉴定部门公章的须经公示并由单位人事、科研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科研成果获奖的应同时提交项目鉴定表、获奖证书及获奖公报(或光荣册)原件;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行政奖励、荣誉称号及专业学术团体兼职等证书、证明原件,累计不超过3件。 5.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丢失的,可提交本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须由人事部门按“三龄一历”规定审核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在首页加盖公章、对登记表全部页面加盖骑缝章。上报材料时须同时携带呈报人的人事档案备查;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1份,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 7.外语成绩的使用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64号)要求执行。申报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符合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三年内审批的)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成绩单)或有效免考证明原件; 9.《“六公开”监督卡》1份,《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专家委员会推荐表》1份; 10.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可提交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原件; 11. 从事专业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申报临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病房工作有临床大病历的,应提交由单位随机抽取的申报人任期内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病房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病房工作证明,证明需本人签字,按材料呈报路径加盖公章。 13.《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 14.有关援外、援川、援疆、援藏、援青、“千万活动”等证明材料原件; 15.加盖单位公章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6.管理人员兼职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17.申报破格晋升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出具相应的破格晋升推荐报告1份,推荐报告中须写明推荐理由(申报人符合我省破格申报条件的第几条、第几款),由呈报部门核准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18.申报人的档案材料,须装入统一印制的评审材料袋内,评审材料袋封面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晋升职务、二级专业、材料分类(正常、破年、破学、双破、平转)及档案袋内含材料的名称及数量。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送审报告一式2份。送审报告主要应说明本年度材料申报的组织情况、报送材料的基本情况(如正副高级、破格及正常申报人数,所属部门本年度呈报的属于人事代理人员的人数等); 2.我省辖区内的中央驻鲁企业需要委托代评的,需要提交省人社厅核准的委托函; 3.呈报人员花名册2份。使用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经过申报人签字确认并逐级审核盖章的《山东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电子信息确认表》一式2份; 5.申报人员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装订本1份; 6.呈报部门所属申报单位相关信息确认表1份。呈报部门使用“职称申报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人员涉及到的基层医疗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装订本各1份。 (三)有关表格填写要求 1.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单位在填写单位意见时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不能简化为只加盖公章。有要求承办人签字的栏目应由承办人签字; 2.申报材料中填写的“工作单位”、“呈报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相同。单位推荐意见须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3.“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有效学历专业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后学历须满三年。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大专(中专)专业证书不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4.“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 5. “论文、著作”栏的填写: (1)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期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 (2)同时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医学专业期刊,只填写CN号; (3)“时间”填写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文章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期刊或出版社”填写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6.“科研成果、专利”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主要完成人指前5位人员。 7.“倾斜项目”,系指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可以适当倾斜照顾的项目,如“援外”、“援川”、“援藏”、“援疆”、“援青”、 “千万活动”等,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8.因涉及到存档,材料填写须字迹清晰,不得有涂改,尽量采用打印。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