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度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5〕160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度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我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拟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考试办法 我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拟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申报评审。 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形式仍为上机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专业科目设置表(附件1),申报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专业选择一个科目参加考试。 自2013年起,凡通过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的,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2008年至2012年期间参加原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连续两年内通过基础理论和临床技能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有效期仍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 三、申报条件 参加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三)取得符合要求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四)参加卫生副高级“人机对话”考试的,须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资格,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参加卫生正高级“人机对话”考试的,须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内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等次者; 2.出现严重差错受单位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者; 3.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报; 4.年度医德医风考评被定为不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两年内不得申报 1.因医德医风、责任心、服务态度等方面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负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 3.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经查属实的; 4.在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中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1.一、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自查实起五年); (四)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参加2015年度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按《2015年度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格式汇总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学类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本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职称外语成绩单、聘书等。各类证件均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六、有关问题 (一)主管部门在填写《2015年度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时必须严格按照专业科目设置表(附件1)所列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二)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青岛市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有关收费标准执行,收取报名费10元、考试费55元,共计65元/科目。 七、报名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工作时间(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崂山区同安路189号309室)。 联系电话:66711930、66711735、66711933 考试初步定在9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 1、专业科目设置表 2、2015年度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