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2份(A3纸打印,骑缝装订);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外语、计算机降分或免试条件的人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学术论文所刊登期刊原件(在封面注明文章所在页数,并在目录上作标记。外文期刊论文须同时提交中文译稿); 4.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情况登记表(附件3); 5.解决疑难病例(重大技术问题)实例表(附件4,正高5例,副高3例,每例均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2-3位同行专家评议并签署意见); 7.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2份(附件5); 8.城市医师支援基层工作鉴定(免于基层工作审批)表(附件6); 9.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作能力考核表(附件7); 10.学历证书复印件(二次学历申报人员历次学历均须提交)、职称证书(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交初、中级职称证)和聘任书原件、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原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11.职称证书打印表(附件8); 12.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还须提交由人社和编制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的证件复印件,由各单位审核人在审核确认的基础上,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情况表(A3纸幅面打印)(附件9); 2.2013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信息总表(附件10); 以上材料须严格按照样式填写,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3.公示结果; 4.中央驻宁企事业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其他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作用,严格推荐程序,不走过场,特别是做好能力业绩考核,确保推荐人员的能力符合要求。 (二)对申报人员选择并提交的解决疑难病例或重大技术问题的实例,用人单位要根据病历和相关工作进行审核,杜绝编造案例现象的发生。 (三)申报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附件11)。各级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对申报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另行通知申报人员补齐材料,一律视为不符合评审条件,不予上会评审。 (五)对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目录的专业,仍按照原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采取评审的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可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xhrss.gov.cn)下载,附件所列其他表格可从宁夏卫生网(www.nxws.gov.cn)下载。 (七)各市、县(区)及区直、厅直各单位将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自治区卫生厅人事与老干部处,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联系人:王文强,联系电话:0951-5054491,电子邮箱:renshi702@126.com。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