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程序及步骤: (一)述职考评 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从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述职考评,并按照评审条件的要求,对申报人员的能力业绩从专业理论知识、工作量及技术能力、教学及科研能力、业绩成果等4个方面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情况登记表》(附件3)。 (二)单位公示 用人单位要对拟推荐评审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主要公示其基本资历、能力业绩和继续教育考核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随同申报材料上报。 (三)论文答辩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自治区卫生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统一进行论文答辩。各市、县(区)申报人员由各市卫生和人社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区直部门(单位)申报人员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卫生厅直属单位及厅管民营医院申报人员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申报人员较少的专业,答辩由卫生厅统一安排。未参加论文答辩或论文答辩未通过人员,不得转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论文答辩方案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制定,另行通知。 (四)业务能力测试 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由自治区卫生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业务能力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高评会对申报人员学术水平进行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事本专业工作应该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和个人工作的实际能力、水平。 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制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的申报人员可不参加业务能力测试和论文答辩。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