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2012年职称计算机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统一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指导和协调。 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考试采用汉语、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科目(模块)、试题题库和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考者于7月1日—8月31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上传照片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 4、由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携带《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新市政府大楼905办公室,联系人:纪磊,联系电话:6239270)。 5、为与职称评审提交材料时间相一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从即日起开始受理各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2011年参加考试达到2012年合格标准,2012年视为成绩合格。今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以不再报考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6、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自2012年起, 县及县以下单位和从事播音、群众文化、艺术、文学创作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14个考试科目(模块)中可自主选择参加2个科目的考试;其他专业和地及地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14个考试科目(模块)中可自主选择参加4个科目考试。 三、合格标准和使用办法 (一)合格标准 1、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总分达到90分以上。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总分达到180分以上。 3、计算机考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须在当年参加补考,补考时考生可自行选择科目,但在成绩累加时只能2个(或4个)科目累加且同一个科目只能累加一次。 (二)成绩使用办法 1、达到国家每年公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2、达到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四、免试人员范围及免试程序 (一)免试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截止2011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成绩合格的;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6)参加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的(中、长期)学员,在特培期间或特培期满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二)免试程序 免试人员须填写《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审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批。 五、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