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4〕15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从2014年9月1日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均按调整后的科目(模块)设置考试内容,参考人员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科目(模块)报考。 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各等级应考科目(模块)的数量,仍按川职改〔2006〕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通知》精神,川职改〔2006〕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A级必考科目Frontpage2000即将停考,为使考试工作更加符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现对其相关规定作如下调整:从2014年9月1日起,取消A级必考科目(模块),各等级均不再统一指定必考科目(模块)和自选科目(模块),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按相应等级应考科目(模块)数量自行选择考试科目(模块)。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91号)精神,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新增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119号)基础上,新增2个考试科目(模块),停考4个科目(模块),并将《Internet应用》更名为《Internet应用(Windows XP版)》。调整后,数量由原26个调整为24个(详见附表)。 自2014年10月1日起,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将按调整后的科目(模块)提供考试相关服务。请各市州及有关单位按照《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5063794)联系。 附件:2014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 附件: 2014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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