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厅文件 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及开展考试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2]164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在各个领或的应用越来越普及,并已成为许多专业技术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为适应我省改革开放和“数字福建”建设的需要,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技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现将《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2]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试点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人员及试点考试时间 根据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实际情况,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拟选择在省直单位、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50周岁以下的教师、科研、工程、农业、卫生等五个职务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试点,其他地区、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就近参加试点考试。全省四考区原则上每个考区先设一至两个考点,各考区考点的设备和技术人员应按规定的要求配置(详见附表),考点的设定须报经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意。首场试点考试先在省人事考试中心考点进行,时间初定在2003年1月中旬,届时请省直其他考点及各地市考点派员前来观摩并进行现场培训演示。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科目模块化进行,每一科目为一模块单独组题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作答。 三、考试内容 主要考查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运用计算机知识的能力和实际操作的水平。考试试点采用人事部制定的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试题题库、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考试信息系统。目前人事部已开考13个考试科目(模块):中文Windows 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处理、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PowerPoint97中文演示文稿、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Visual FoxPro5.0数据库管理系统、CAD制图软件、PhotoShop6.0图像处理、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Access2000数据库管理系统、Project2000项目管理、FrontPage2000网页制作、用友财务软件。 四、考试要求 考试试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工作岗位需要自愿选择两个科目(模块)报考,取得两个科目(模块)的合格证书者作为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条件之一。科目 (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全国有效。在今年试点考试的基础上,我省将根据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实际情况,逐步将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合格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办法另文下达),争取在2005年前全面到位。试点期间取得的合格证书暂不分级别,有效期按全省全面开考后首批合格人员的有效期使用。 五、组织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一种全新的考试方式,考试依赖于计算机和网络进行,人事职改部门要加强对考试试点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考务工作。 具体考务工作另文下达。 福建省人事厅 二OO二年十一月五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