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第三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第三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即将开始报名。本次考试全市共设10个考区、17个考点,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4日-16日。 二、报名具体办法 报考人员需任意选择1个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支持银联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考区、考点设置详见附件1,考试科目(模块)设置详见附件2。 网上报名办法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7月14日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频道(http://www.bjrbj.gov.cn/bjpta/)全国计算机考试报名栏目,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报考人员务必于报考信息提交之时起24小时内成功缴纳报考费用,否则报考信息自动作废。确认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凡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标准 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60元/科(模块)。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至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报考人员入场拍照方式采集照片,全部报考人员须于每场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考场规则详见附件3。 五、成绩查询 考试采取现场公布成绩方式。报考人员也可于2015年9月15日以后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及证书领取事宜。 六、特别注意事项 (一)首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须注册方可报名。因注册后不能在系统中再次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请考生务必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二)如注册过网上报名系统但忘记密码,可从注册时预留的邮箱中找回。 (三)缴费注意事项:如银行系统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支付后,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未缴费,请您耐心等待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支付是否成功,切勿重复支付或自行删除已报考模块。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得再办理科目(模块)修改及退费手续。 (四)遇政策或技术问题,考生可与所属考区或考点联系咨询。 附件:1、2015年度第三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区、考点 2、2015年度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设置 3、考场规则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3日 附件1:2015年度第三次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区、考点
附件2:2015年度北京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设置
注:上述标明“应试人员任选其一”的考试科目,应试人员只能选择其一,如果在此范围内选择多个科目进行考试,参加职称评审时只按一个科目计算。 一、应试人员须于每场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考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者不得入场;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不符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二、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明显位置,以备查对。 三、应试人员不得将笔、书籍(资料、纸张)、通讯工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以及其它未明确规定带入的物品带入座位。已带到考点的上述物品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按照考试系统的要求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每场考试时间以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者必须按考试规定时间结束考试,不得延长时间。提前交卷者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应试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 七、考试中保持考场安静,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系统管理员解释试题,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 八、应试人员须尊重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接受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安排。 九、保持考场卫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