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医生到基层服务核查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技术职称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任现职期间
在基层服务
时间及地点
服务内容
(由本人填写)
|
1
|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受援单位:(盖章)
|
2
|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受援单位:(盖章)
|
3
|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受援单位:(盖章)
|
累计服务时间: 月
|
本人工作
单位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核查情况
(由核查组填写)
|
1
|
第1个月
|
第2个月
|
第3个月
|
第4个月
|
第5个月
|
第6个月
|
|
|
|
|
|
|
2
|
第1个月
|
第2个月
|
第3个月
|
第4个月
|
第5个月
|
第6个月
|
|
|
|
|
|
|
3
|
第1个月
|
第2个月
|
第3个月
|
第4个月
|
第5个月
|
第6个月
|
|
|
|
|
|
|
核查结论:共计 个月
核查组长: 核查成员: 年 月 日
|
注:1.根据核查要求,核查受援单位中是否有被核查人员的佐证材料,并按下列标识在表格相应栏目中注明。A 值班记录、B 诊疗处方、C 病案 、D 手术记录、E 上下班考勤记录、 F 预防保健门诊记录、G 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或记录、H 病患者家庭访视记录、I 检验报告或样品采集送检单、J 讲座和培训记录、 K 其他(请注明)。
2.若在受援单位服务时间超过6个月,则服务机构1和服务机构2填写相同单位,服务机构3填写12个月后的情况。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15〕28号。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