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7年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人〔2017〕11号可知: 2017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17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2016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3.2016年4月16-17日考核成绩未达到2016年评审确定的合格标准,拟于2017年申报评审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二)免考对象 1.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17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含援外公共卫生项目)预备队员且2017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拟于2017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1.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从省外或系统外引进、军队转业以及机关流动的人员; 3.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17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