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及现场确认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办人〔2015〕3号),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16年4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16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16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3.2015年4月18日考核成绩未达到2015年评审确定的合格标准,拟于2016年申报评审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二)免考对象 1.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预备队员且2016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1.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从省外或系统外引进、军队转业以及机关流动的人员; 3.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即日起至3月7日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请于3月1日至3月11日期间(周末除外)携带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到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府1209室)进行现场确认。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的考生请到本单位人事科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86861209 进入:2016年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附件: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执业医师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另选社区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相应考核专业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lengke) |